2)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,时代变了!(第五更)_这个刺客有毛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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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格挡了。

  少年战斗的时候,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。

 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,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,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,前置装药,单发,没有膛线,弹道飘忽,可以说实用性极差,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,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,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,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。

 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,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。

  天下武功,唯快不破,武功再高,一枪撂倒。

  虽然说在萍姐身边时间长了,方别逐渐发现,对于这个世界上的顶级高手,火枪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用处,因为火枪有致命的弱点,第一就是不好瞄准,第二就是太慢了。

  不好瞄准很容易理解,毕竟习武之人来去如风,战成一团辗转腾挪的时候,火枪和弓箭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。

  当然,火枪可能比弓箭更快一点,但是真正的武林高手所使用的强弓硬弩,事实上和这个时代的火器相比,并差不了太多。

  瞄准才能发射这是火器的基本要点,但事实上,对付快速移动的物体,瞄准基本上是无用的。

  就好比如果一只猛虎在三十米的距离下向着你快速冲刺,对于老虎的速度来说,三十米差不多就是两秒钟的时间,两秒钟你想完成拔枪瞄准发射的动作,差不多老虎的嘴巴已经把你的头给含住了。

  而对于武林高手而言,他们的速度比老虎更快。

  第二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火枪太慢了。

  不是火枪的子弹速度太慢了,而是在真正战斗中,方别和宁欢战成一团,哪里还有机会拔枪给对方来上一枪,这又不是两边拼刺刀,我一拉枪栓一枪就把你给轰了。

  你有掏枪的功夫,那边宁欢就有功夫把你的脖子给斩断。

  所以真正用火枪的时机,要么就是当初在龙门集市之后的小树林中,方别假意不敌红狐,出其不意抬手一枪,正中对方门面结束战斗,因为那个时候方别尚且不想在薛铃面前展示自己的真实实力,使用火器可以说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。

  要么就是方才,方别躲在暗处可以平静瞄准,看到商九歌遇险,就能够直接扣动扳机解围。

  毕竟人再快也没有子弹快。

  这也是尝试。

  至于现在,宁欢选择从数十米高的城墙上一跃而下,所倚仗的就是自己轻功冯虚御风足够高明,可以直接如同滑翔一般向着前方飘去,方别下城墙还要一步一回首来减速,当然是比不过宁欢的。

  “你以为你在玩翼装飞行啊。”方别静静吐槽,然后静静在星夜下举枪瞄准空中的宁欢。

  老实说,我也很擅长打飞碟的。

  扳机扣动,击打燧石发出火花,随即引燃封装子弹中的火药,火药燃烧,在狭小的枪膛中膨胀出海量的废气,然后推动子弹沿着膛线旋转着前进。

  向着空中的宁欢而去。

  一声轰然枪响。

  在空中的宁欢身形瞬间一滞。

  “大人,时代变了。”方别静静吐槽。

  然后拉动枪栓,将枪膛中的碎纸残渣退出,熟练地往里面再塞了一枚子弹。

  “砰!”

  PS:明天,本卷结束。

  送宁大人上路!

  嗯,不管明天多少章,肯定明天结束。

  当然——应该也不会太多章。

  过了十二点会再更新一章。

  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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